灵活就业可以自己存放个人档案到神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保管吗
创建时间:2024-04-19 13:31:25|浏览次数: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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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属于流动人员范围,通过个人档案转递或调档手续,对公转递的可存放到户籍地神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保管的。
但对于从学校毕业、单位离职后的灵活就业人员,自提或原档案保管单位(或学校)将档案交到个人手中保管的,神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按照《档案法》,对于个人保管的档案是不予接收的。
因此,灵活就业自带个人档案存放被神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拒收的就是无效档案了。这种情况,大家可联系原档案保管单位(或学校)看是否能退回,补开档案转递通知单,再通过对公交通转递自己的个人档案到神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这样才是符合法定档案接收形式的。
最后,灵活就业自己存放个人档案,户籍地神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绝收,原档案保管单位(或学校)无法重新接收对公转递的,个人档案死档委托给第三方档案服务机构是可以办理死档激活,存放到你户籍地神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这样你的个人档案也算激活了。需要注意的是,神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不接收党组织关系,党组织关系转回户籍地需要联系户籍所在镇、街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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