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人才交流中心可接收,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
但对于个人自带档案转递、档案袋破损、档案密封条撕毁的,榆阳区人才交流中心按规定是不予接收的!遇到这种情况,大家需根据档案情况,联系原学校、原单位进行档案激活,再通过公对公转递到榆阳区人才交流中心。
但如果原学校、原单位无法重新审核档案再密封的,个人档案要放到榆阳区人才交流中心的需委托第三方档案服务机构办理死档激活后再转出到榆阳区人才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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