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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存放人事档案流程


创建时间:2023-05-31 14:06:10|浏览次数: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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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靖边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可存放符合法定形式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但对于人事档案中有涂改的一律不接收,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会对此类问题进行上会研究,待研究决定后方可依法接收您的档案。

  靖边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存放人事档案流程——

  1>向靖边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交人事档案保管申请,提交有效身份证,另外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政机关辞职或辞退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文件,或在靖边县注册登记的非公有制企业、市级社会组织签订的劳动合同;

  2>靖边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人;对符合人事档案托管条件,开具调档函;

  3>申请人携带调档函回原工作单位或原存档机构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4>人事档案转到靖边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后,档案材料只有真实有效、完整齐全的才能接收。

  最后,人事档案存入靖边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后,如需复印档案内文件,根据《陕西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程》第九条规定:“任何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直系亲属的档案”。存档人需按规定,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出具申请事由、经办人身份及单位介绍信等相关材料后按规定申请才能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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