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证档案在榆林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转接需要的材料
创建时间:2023-05-15 10:32:35|浏览次数: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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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委托存档
1.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2.《调档函》原件一份;
3.非本人经办需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单位委托集体存档
1.存档(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2.《调档函》原件一份;
3.单位同意转档证明原件一份。
4.非本人经办需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存放档案须知:
如果您未就业,请联系户籍地县区一级人才服务机构存档;如果已就业,可以将档案存放在户籍地县区一级人才服务机构或就业单位所在地同级人才服务机构。
在榆林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存档需要满足下列条件其一即可:
(一)在榆林市就业,单位在榆林市工商局注册,性质为私有企业或民营企业。办理所需材料:1、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2、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工作地点在榆林市,市级或市级以上国有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辞职、辞退离职人员。办理所需材料:1、与原单位(市级或市级以上国有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解除关系材料;2、
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代理单位人员可将其档案存放在代理单位名下。 办理所需材料:1、代理单位介绍信; 2、本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内存参考榆林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http://ylhrss.yl.gov.cn/详细可以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