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教师的个人档案一般由所在县级政府的人才服务机构进行管理,个人无权擅自保管自己的档案。以下是调动档案的具体步骤:
1. 明确个人档案的存放地点,并将这一信息提供给新工作单位负责档案调动的同事,请求开具调档函。
2. 持调档函前往个人档案的存放地,遵循存档单位工作人员的指示,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3. 选择“公对公”方式,将个人档案转送到新的工作单位。
4. 等待个人档案顺利存入特岗教师所服务的县级政府人才服务机构,并确保一切流程都顺畅进行。
5. 根据要求提供身份证等个人信息,确认无误后便可完成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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