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转递至户籍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必须在填写时具体到省、市、县(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必须详细注明地址、接收档案人和联系方式。
档案转递到用人单位的,必须首先确认用人单位是否有接收档案的权限。如果有权限,则按照用人单位提供的档案转递信息填写。如果没有权限或者不接收档案,档案接收单位应填写为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者用人单位与之签署人事档案托管协议的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必须详细注明地址、接收档案人和联系方式。
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必须严格按照调档函的要求填写录取学校所在省、市、区、校区、学院、专业,必须详细注明地址、接收档案老师和联系方式。
根据国家关于个人档案规范管理的相关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档案转递全部使用大学生档案专递专用通道中国邮政EMS邮寄,禁止使用其他快递或者自带档案。档案只能由有权限的单位拆封,任何情况下学生本人以及其他无关人员不能拆封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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