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接收函的意思是指,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同意接收个人人事档案的书面证明。
档案接收函开具有2种方式:
第1种:线上办理—多数省市已通过政务服务网或人社平台实现全程网办
开具方式:登录户籍/工作所在地的政务服务网、当地政府小程序/APP,实名注册并登录,进入开具调档函页面
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或录用通知书
所需信息:填写个人信息及档案拟转入信息
时间:工作人员审核通过,1-3个工作日,系统生成、自行下载打印
第2种:现场办理—可本人或委托他人
所在户籍/工作地,无法线上开具调档函
办理方式: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身份证、委托书,到窗口提交,审核通过的,当场就能开具
但需要注意的是,档案接收函和调档函是不一样的!不同之处在于:
1>档案接收函证明了接收方同意接收个人档案,是个人办理档案转递手续的必备材料。
2>调档函是调入单位向拟调入人当前所在单位发出的调阅拟调入人员人事档案的正式函件。此函需加盖公章,作为正式调动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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