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档案法规定,个人是无权保管档案的,也就是说档案是不能在个人手里的。
对于参加成人教育形成的培训类档案材料,学院不负责对公寄,邮寄给个人手中的,要及时交给保管人事档案的用人单位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及时予以归档,查询到档案信息的,才能提供档案服务的。

那对于档案在个人手里超过1个月,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提交合并申请有时间期限的,档案在个人手里超期未存档,不接收自己拿着档案提交的,导致的后果是你的成人教育档案材料无法正常转递流通就作废成死档了,是需要重新激活才能存档的。
除此之外,不管是原学校/单位违规把档案给到个人或自提的,档案在个人手里超期未存档,咨询户籍地人才中心拒收的,就失效成为死档了,正确的处理办法是需要联系原存档单位,看是否能接收退回的档案,给重新审核整理,确定档案材料后对公转递至所需存档机构,才能成为我们办理职称评审、报考公务员、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党政审、落户等事项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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