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个人党员档案不能在个人手中,可放在:
1>人事档案保管的单位/人才中心;
2>与党组织关系一同,存放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如下图:

个人档案里党员材料有《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那对于个人党员档案在自己手里的,是需要及时放入人事档案袋内的,无法因工作等原因需要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的,缺少党员档案是无法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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