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等文件,办理个人档案托管意思是,将流动人员个人人事档案依据自身就业情况,向具有人事权的工作单位或工作所在地/户籍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交档案托管申请的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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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应届毕业生外,提供身份证毕业证、非全学历的下载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从国企企事业单位离职(辞退)的离职证明提交,申请开具调档函;交由原个人档案保管单位,按调档要求,转递档案时应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
个人档案托管符合接收范围和法定接收条件的,自2015年起是不收费的。个人档案托管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后,因工作或落户等原因,是可以给出具存档证明的,这就是个人档案托管与不托管的最大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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