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不存工作单位可以吗
创建时间:2025-06-25 10:33:12|浏览次数: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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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明确指出,并非在毕业或任何情形下,个人档案均应或必须存放在工作单位。依据档案管理相关规定,仅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具备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才有权对个人档案实施管理。若个人未就职于此类单位,则无法将个人档案托管于工作单位。
此外,存在另一种可将个人档案托管于工作单位的情形:当工作单位与具备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达成合作协议,由合作单位统一托管公司员工档案时,在此类单位任职的人员可将档案托管于工作单位。
关于人事档案的存放,具体说明如下:其一,工作单位可作为档案存放处,但前提是该单位为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且具备档案管理权限,或与档案管理机构存在合作关系。建议计划在该单位长期工作、稳定发展的人员选择此方式托管档案。否则,若离职时未妥善办理档案交接手续,后续档案转调工作将面临诸多问题。
其二,人事档案可存放于人才市场。各省市均设有相应的人力资源中心,承担个人档案托管职能。但需注意,办理档案托管需履行相关手续,且档案转调必须通过单位之间进行规范操作,严禁个人携带档案前往存档,此类行为将被人才市场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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