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联系学校的相关负责人或辅导员,填写并打印本科毕业证明的补办申请表。
2. 在当地市级日报或学校指定的报社上公开发布遗失公告,公告内容需包含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学历证书的相关信息。
3. 将毕业证明申请表和刊登遗失公告的报纸一并邮寄至学校。
4. 原毕业学校的相关负责人须前往省教育厅或曾办理毕业证的省辖市(县)教育局,办理盖章手续,盖上“毕业证专用章”后才生效,此学历证明与原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原毕业学校已合并,则由合并后的学校签发学历证明,并在证明上注明相关信息。
注意:一旦毕业证明申请获批,原毕业证书将在学信网上失效。同时,卒业证明必须妥善保管,若再次遗失,将无法进行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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