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学校是不能把档案发到个人手里的,不然学校给的档案一直没办理归档手续,在自己手里丢了的,只能是自己负责,找毕业的学校申请补办,各学校学籍档案补办最新政策及规定是不一样的。
我国的教育经历逻辑是从小学➡初中➡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个人档案从高中(中专)起建立,每提升学历都会有学籍材料。依据(人社厅发〔2023〕20号)相关要求,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学校依据你填写的《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渠道寄递至具有人事权的工作单位,或是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

因此,对于学校给的档案丢了,现在办理职称评审、报考公务员、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党政审、落户等需要档案材料的,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联系毕业学校,说明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后,预约到校补办时间,准备身份证、毕业证、档案遗失证明等材料,到校提交,审核通过的给补办学校有的纸质材料复印件。
最后,学校给的档案丢了,到校补办的需盖章,放入档案袋内密封,再交给户籍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托管。学校把补办的档案给到个人手中,不负责给对公转递的,那新补办的档案需要重新激活才能生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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