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学籍档案丢失时,可以联系档案负责人办理补办手续。学籍档案的记录始于中专或高中阶段,因此补办时需要从高中开始逐步补办。在补办之前,建议提前准备个人基本证明材料,如档案遗失证明和补办档案申请书等,以便后续的核查流程。
2. 在补办档案的过程中,每一份补办的材料都需要盖上公章,并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如果缺少某些材料,可以向相关负责人申请开具证明文件。
3. 在将所有材料办理完毕后,将其交给老师进行审核。经老师确认无误后,重新将档案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封口盖章,并根据个人情况将档案存放在具备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不得私自保管。
4. 如果在补办档案过程中遇到困难或没有时间亲自前往办理,可以点击全国档案补办服务系统同线上办理补办的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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