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办理毕业证需要的材料
创建时间:2023-09-04 09:36:40|浏览次数: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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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是一次性证件,一旦丢失或损坏,将不再重新补办。然而,学生可以申请办理证明书,经学校审核后颁发相应的证明书,该证明书具有与原证书相同的效力。
一、办理时间:每年办理两次。春季学期的申请受理时间为6月1日之前,领证时间为6月下旬;秋季学期的申请受理时间为12月1日之前,领证时间为12月下旬。
二、办理地点:办理地点位于国腾科技园三号楼四楼405室,联系电话:028-87828635。
三、办理证明书所需材料:
1. 申请表(请参见附件);
2.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委托他人代办,则需要提供委托书以及双方身份证的复印件各一份;
3. 本人学籍表复印件及证书编号(请前往成都校区图书馆五楼档案室办理,联系电话:028-87826960);
4. 近期免冠2寸蓝底标准证件照2张(如果同时申请毕业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则需要3张照片);
5.
将上述标准照片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93440559@qq.com,并在邮件内容中注明申请人姓名及所申请办理的事项。(电子照片的像素要求为480(宽)*640(高),大小不超过40
kb。申请人必须按照此要求提交照片,否则可能无法上传至学信网,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想要了解更多毕业证明书补办流程的可以点击全国档案补办服务系统在线了解相关的手续
注:证明书办理成功后,原证书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