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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大学毕业证明书补办流程


创建时间:2023-08-16 09:09:55|浏览次数: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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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科毕业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遗失,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可出具相应的毕业证明书和学士学位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办理者自行联系报社,在地区级以上党报公开声明证书遗失并作废。遗失声明需有姓名、证书类型、证书编号及遗失声明作废的内容。党报目录详见: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资料中心-党报党刊数据库(http://cpc.people.com.cn/GB/64162/116900/index.html)

  二、办理者到长春大学教务处教务科提交相关材料。

  (一)所需材料:

  1、遗失证书的学生提供“补办毕业或学位证明书申请”(一式两份),说明毕业证遗失原因,并详述本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学时间、毕业时间、专业、学制、毕业证号和学位证号;

  2、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3、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两份;

  4、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两张(小二寸),照片一律采用数码照片,不得采用扫描照片。

  若办理毕业证明书同时需提供同版电子版照片,发送至:jwk@ccu.edu.cn,邮件正文要注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证书编号、及办理业务简要说明。电子版照片要求:

  (1)大小不超过100K;

  (2)与纸质照片同版;

  (3)照片以身份证号命名;

  (4)照片宽度应在90至480之间且小于高度。

  5、如委托办理需携带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登报一个星期后,将以上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务科,经初审、查档、核实后,予以办理相关证明书。

  (三)提交地点和联系方式:

  长春大学综合楼C区306室,联系电话:0431-85250092

  三、证明书领取

  以上内容参考长春大学校友会https://xyh.ccu.edu.cn/index.htm详细大家可以搜索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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