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教育部令第21号)第三十九条,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遗失或损坏,学校应经本人申请并核实后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该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是毕业证明书的具体补办流程:
1. 首先,联系一家报纸社登报声明,证明毕业证已丢失。即使被他人捡到,毕业证已失去法律效力。
2. 接着,与毕业学校的老师取得联系,并详细说明情况后,向学校提出补办毕业证明书的申请。
3. 获取毕业证明书的申请表。该表可以从学校领取或在网上下载打印,无论何种方式获取,都需要准确填写且不能有涂改痕迹。
4. 根据学校要求,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寸蓝底免冠证件照等材料。之后,根据学校约定的时间前往学校指定地点提交申请材料。
5. 学校确认提交的资料无误后,将再次向教育局上报,并等待教育局开具毕业证明书。
若需要快速办理补办手续,可寻求专业的档案补办服务机构,如优选智嘉,提供帮助办理补办手续,以节省时间。
档案查询系统| 档案补办系统 | 档案激活系统| 报到证补办/改派| 档案补办咨询| 档案所在地| 全国档案托管服务在线申请系统|
copyright2010-2021 北京优选智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18023218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8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