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档案丢失,办理补办能自己去吗
创建时间:2025-09-08 11:02:05|浏览次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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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前往办理自考档案材料补办时,需提前准备齐全以下有效材料: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档案补办申请书、档案丢失声明等。由于全国各省份自考办公室的档案补办条件存在差异,具体要求需提前与所在省自考办公室进行沟通确认。
开具证明与盖章:首先,需前往省自考办公室或主考院校开具档案丢失证明;同时,在档案补办申请书上加盖相应公章,确保证明与申请书的有效性。
打印材料与签章确认:前往主考院校档案室,打印档案袋内所需的文件材料;材料打印完成后,需携带打印好的材料前往对应的科室,由科室加盖公章,并经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
提交材料审核:携带已加盖公章及负责人签字的全部档案材料,前往省自考办档案室提交,由档案室工作人员审核补办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
重新建档与封印:待省自考办档案室负责人核对补办材料,确认无误后,将为申请人重新建立档案 ——
即把审核通过的档案材料装入新的档案袋,并加盖自考办公章,对档案袋封口进行封印。
档案合并:最后,携带新建立的档案袋前往本人以往学历档案的托管地,将新档案的文件材料合并至原有学籍档案中,此过程称为 “档案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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