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档案丢失影响评职称怎么办
创建时间:2025-06-10 11:04:20|浏览次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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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具档案遗失证明
需向毕业院校、工作单位或人才中心等相关机构申请开具档案遗失证明,证明文件必须加盖机构公章。具体开具单位应根据个人实际情况确定。
二、提交补办书面申请
持已开具的档案遗失证明,自行撰写毕业生档案补办书面申请,一式两份,并在申请书上签署姓名、加盖手印。完成后,将申请提交至毕业院校,由校方审核后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补办档案材料
按照学籍档案的构成内容,逐一补办相关材料。重点需补办的主要材料包括:毕业生登记表、学生成绩单、政治面貌信息材料、思想汇报、转正申请书,以及奖惩记录材料等。
四、档案审核与封装
将补办好的所有材料提交至毕业院校进行审核。
经校方审核确认无误后,在档案袋外部加盖公章。
移交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进行档案信息登记录入。
由就业指导中心完成档案密封工作。
五、档案存档
密封后的档案必须存入具有档案管理资质的人才中心,完成存档手续后,档案方可生效。若未完成存档,各类考试及相关单位将无法认定档案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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