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解散了档案怎么转递
创建时间:2024-10-25 10:40:09|浏览次数: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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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单位破产后重新就业的情况下,根据用人单位的性质,人事档案应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相关管理规定,转移至新用人单位进行保管,或转交至户籍所在地及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如果尚未找到工作,档案可存放于户籍所在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档案必须存放在具有人事权的机构内。然而,有的离职人员在原单位离职后,由于不知如何转移档案,结果档案仍留在原单位。接下来,我们将详细说明如何在离职后将档案从原单位转出。
1. 确定档案接收单位
首先,需要确认档案的接收单位。如果尚未找到新工作单位,可以将档案保存在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人才市场或人社局进行管理。
如果已找到新工作单位,并且该单位具有人事权,则可将档案存放在新单位的人事部门。
若新工作单位不具有人事权,那么档案应存放在单位所在地的档案管理部门。
2. 申请调档函
带上个人身份证和离职证明材料,前往接收单位申请开具调档函。在申请过程中,需要填写相关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档案转入单位和转出单位,确保信息的准确无误,以免影响调档流程。
3. 在原单位办理档案调出手续
持调档函前往原单位办理档案调出手续。原单位收到调档函后,将通过机要通道将档案转移到指定的接收单位。请注意,调档函有有效期限,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转出的手续,若过期需重新申请。
4. 在接收单位办理存档手续
当档案转送到接收单位后,请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一寸免冠照片,前往接收单位签署人事代理手册,并领取存档证明。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到大家。离职后,一定要采取公对公的方式转递档案,切忌私自保管,因没有任何单位或机构愿意接受个人携带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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