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单位离职的人事档案如何存放在大安区人才中心
创建时间:2024-10-08 14:01:00|浏览次数: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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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区人才中心接收人事档案办理流程:
1. 申请
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本人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
2. 受理
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大安区人才中心会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于从单位离职的人事档案在自己手里的,存档人向大安区人才中心提交申请材料,是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也就无法开具档案转递手续;
那对于人事档案变成失效档案的,原离职单位不给寄的,是需要先找档案激活代办机构先重新审核激活,再联系大安区人才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开具档案转递材料的;
3. 审查
大安区人才中心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 决定
大安区人才中心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
制证部门完成制证;
6. 颁发和送达
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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