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按规定只能接收密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的人事档案;对拿在自己手里已拆封的人事档案是无法接收的。
因此,在此提醒大家,拆封的人事档案需根据密封章联系相关单位重新审核档案密封,如果原单位无法重新封档的,大家可选择专业的档案激活机构来办理。大家可在线咨询优选智嘉,我们是北京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会员,能够办理全国档案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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