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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档案存档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创建时间:2024-07-24 10:03:10|浏览次数: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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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自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请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他人协助办理业务,请在准备时添加一份代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经过您亲笔签名的《委托办理书》原稿。完成材料准备后,请将上述材料一同带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人事代理服务窗口,以便我们为您开具《存档证明》。

  在成功办理档案托管后,务必妥善保管您的《存档证明》。这份证明是您后续操作的重要依据,如果遗失了将可能带来诸多不便。因此,请您特别注意保管好这份证明,避免因遗失而需要再次前往县里进行补办。

  存档证明的作用

  1、评定职称:评职称必须基于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并且在评审过程中需要提交档案供审核。评审合格后,职称评审表需永久归入人事档案进行存档。有时档案调取不便,单位可能会要求提供存档证明以证实档案相关信息。

  2、人才引进:档案是证明引进人才学历、工作经验、工作技能、政治思想考核等各方面重要信息的凭证。

  3、落户手续: 大学毕业生申请户口迁移至原籍时,需要将档案转回原籍。当地派出所可能要求提供原籍人才市场存档证明方可办理户口手续。

  4、国企、事业单位及公务员等公职类考试政审: 通过事业单位或国企面试后,都要求提供人事档案进行审查,确保档案流向明确。许多单位可能要求提供存档证明以确认档案保管单位,以方便后续档案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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