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档案不能存在自己手里都能存到哪里
创建时间:2024-07-12 10:33:10|浏览次数: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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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的档案不应该由个人保管,而应该存放在指定地点:
1.
就业单位:若毕业生签约的单位有档案管理权限,可直接将档案转交给该单位管理。对于国企和事业单位,学校会将档案直接转交至这些单位的档案管理部门。
2.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对于非公单位就业或单位无档案管理权限的毕业生,档案可转交至就业地或户籍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3.
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对于未就业、出国留学或创业的毕业生,档案通常会转至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需携带学校和教育部门发放的报到证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并存放个人档案。
4.
学校短期保管:在特殊情况下,如毕业后继续深造或可能短期调动档案,可将档案暂时存放在原毕业院校。但学校保管的档案有时间限制,一般为毕业后的两年内。
毕业生的档案是人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存放和转交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以确保档案的安全和有效性。个人携带档案可能导致档案遗失或无法享受相关服务,因此毕业生应避免私自保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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