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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才引进配偶随调,人事档案同意接收函西城人才服务中心不给开


创建时间:2024-06-05 13:05:56|浏览次数: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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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引进人才的政策确实对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随调随迁提供了便利。在这种情况下,配偶可以在京外保留工作,而不必辞职,只需在北京找到接收单位并提交同意接收函即可正常申报落户。

  那么提交的同意接收函,体现两个意思:随调方的在京接收单位有人事管理权的,可以直接开具同意接收函;随调方在京接收单位无人事管理权的,应该由接收单位开具并由其上级人事主管单位签注同意接收并留有经办人签字。

  没有人事权的单位一般都是民营企业,而民营企业的上级人事主管单位无非就是接收其委托管理员工人事关系的人才服务中心,如京外方在京单位在西城人才服务中心开户即可开具;如没有开具单位户,人事档案同意接收函西城人才服务中心是不给开的!

  人事档案同意接收函格式是:某某为某单位在职员工,办理调京手续后,某某人才中心同意接收并保管其档案。人才中心盖章,然后拍照上传系统,由北京市人才工作局审核,开具《商调函》,从原籍将人事档案带到北京西城人才服务中心,需注意的是在申请指标的过程中,如果随迁配偶换工作了,是否影响指标审批的。

  最后,人事档案对公转到西城人才服务中心后,如档案材料缺失、申请表填写错误或遗漏、随迁配偶材料有问题等是会影响到档案进京和落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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