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存函授毕业生档案的流程
创建时间:2024-04-21 21:00:50|浏览次数: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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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授毕业生档案存放在户籍地洋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需满足的条件及流程:

1>符合县人才交流中心档案转入条件,如通过档案转递或调档手续办理;
1>密封完整的档案、身份证、前置学籍档案等材料;
3>学信网上《电子学历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4>上学前或毕业后的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
5>本人带以上材料到现场,咨询洋县人才交流服务是否接收函授毕业生档案或自带函授毕业生档案存放;
当然,对于户籍地洋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不接收自带档案,且你本人也没有档案在该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存放的,就需要办理函授非统招学历建档存档,流程如下:
1.领取建档申请表;
2.全日制高中学籍材料(如无高中学籍材料,请到当年就读的学校或所属教育局开取高中学籍证明,加盖有效公章);
3.非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密闭未拆封学籍材料(均为原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原件;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各一份(学信网可以打印)。
最后,户籍地洋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不接收自带函授毕业生档案的,就需要将以上准备好的材料,委托给三方服务机构办理函授毕业生档案激活或建档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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