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档案在自己手里4年了,吉安县人才交流中心还能存吗
创建时间:2024-04-04 20:21:39|浏览次数: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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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档案在自己手里4年了已经超过了择业期,吉安县人才交流中心按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对于个人自带档案申请存档的个人档案是不予接收的,否则对于违反转递规定,造成档案丢失或发生抽取、更换档案材料等问题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因此,个人档案在自己手里的,可先联系原档案保管单位(或学校),看是否能重新接收你的个人档案,并按照吉安县人才交流中心个人委托存档的办理条件和流程,通过公对公方式转递。如果原档案保管单位(或学校)能办理的,那你个人档案在自己手里4年成为无效档案,按照档案接收流程存档了的,你的个人档案就免费激活了;
但如果原档案保管单位(或学校)无法重新接收给激活的,就需要大家自己找专业的档案激活代办机构办理,通过直存或开调档函转存的方式,将你的个人档案存到户籍地吉安县人才交流中心保管,这样个人档案就激活了!但需要注意的是,通过档案激活代办机构办理档案激活是需要支付档案激活服务费用的,具体多少钱,大家可在线咨询!
最后,个人档案存到吉安县人才交流中心后,大家可通过吉安人事人才网在线查询,或携带有证件到吉安县人才交流中心办事窗口查询到档案存放信息,你的个人档案就激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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