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社会保险业务档案保管期限增加100年,并为规范电子文档管理留有接口。因此,人事档案可以一直放在永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
永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接收永丰户籍或者在永丰地区就业人员的人事档案,其他任何未经授权的单位不得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
人事档案放在永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可个人委托管理,也可单位集体委托管理。
个人委托户籍地永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接收人事档案,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经办人员对收到的存档材料审核,对符合法定形式的开具《调档函》,持的《调档函》回原档案管理机构办理档案转递手续,本人填写《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登记表》并签订档案委托管理协议。永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接收你的人事档案,并查验档案密封情况,审核甄别档案材料真实性与齐全性无误后,接收个人委托人事档案管理!
另外,以单位名义集体委托档案管理的需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与原工作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材料(如辞职、辞退、自动离职、除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自谋职业协议、身份置换协议等),剩下的人事档案保管审核流程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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