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才交流中心存放人事档案的同意接收函怎么开
创建时间:2023-12-20 14:05:28|浏览次数: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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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同意接收函是保证你户口进京后有单位能接收你的人事档案。
对外省市流动人员来讲,夫妻一方在京单位有落户指标的,通过解决夫妻两地分居办理配偶调京、人才引进配偶随调、留学生回国家属随调、驻京部队家属随调、公务员家属随调、中央遴选干部调京家属随调、留学生本人落京北京单位,京外方在京单位无法开具接收函的情况下,这些都是需要根据你户口进京方式,
通过人社局/人社不来开具同意接收函的。
但大家需要注意的是,京外方在京单位属于私企、民营等不具有人事权的,只有在注册地人才开户,才能委托给北京人才交流中心开同意接收函。
那对于私企未在人才开户的,北京人才交流中心是不能为非京籍流动人员开具同意接收函的。如果您现在正处于落户阶段,需要开具同意函的,可在线咨询我们的档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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