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通过现场或网上浙江政务服务网向三门人才交流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如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现用人单位劳动(聘用)合同原件一份;对申请材料齐全正确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同意人事档案调入,即时开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档函》。
申请人应及时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档函》送交原档案管理机构。原档案管理机构须通过机要通信或派专人转递人事档案,严禁个人自带。
因此,对于人事档案在自己手里的,不符合三门人才交流中心档案接收申请条件,是无法开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档函》的,需要通过原档案存档单位或档案激活代办机构重新激活你的人事档案,才能放到三门人才交流中心免费且长久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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