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存在台州市人才服务中心的流程
创建时间:2023-06-07 10:34:28|浏览次数: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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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核和管理人事档案时,就业报到证已不再是必需的存档材料。之前档案中的就业报到证应继续保存,而缺失的则无需补办。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存在台州市人才服务中心的流程
下载两份《人事档案归档登记表》,一份留给单位,另一份留给人才中心。
单位人事干部认真填写并核对材料后,交至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归档。
工作人员在核对无误后签署盖章,并将材料及时归入档案。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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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材料必须为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材料内容应完整齐全、规范真实、文字清晰、对象明确,并有承办单位或个人署名及形成材料的日期。由单位审查盖章的材料,必须有单位盖章。材料文字必须采用铅印、胶印、油印、打印或蓝黑墨水、墨汁书写,禁止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材料载体必须符合归档要求,不得涂改和圈划。
归档材料应为原件,一般不得使用复印、扫描、拍摄等复制件代替存档。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复制件存档的,必须由原件保管单位或材料形成单位注明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