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转递档案时应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
因此,个人档案被拆开了影响了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符合大庆市人才服务中心法定的档案接收形式,是不予接收的。
个人档案被打开了,你可以选择联系原档案保管单位,如原学校、原单位,说明档案情况,看是否能重新审核,并密封你的档案。
还可以委托给档案服务机构,将你打开了的个人档案重新审核,盖人才的章,由人才为你的个人档案的真实性和保密性来“背书”。
最后,将密封好的个人档案通过公对公渠道转递到大庆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个人档案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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