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红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档案保管中心
创建时间:2022-11-07 11:46:35|浏览次数: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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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红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人事档案保管条件存档人提供档案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办:存档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大庆市红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档案保管流程(图):
1.现场申报存档申请;
2.
大庆市红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对你提交的的存放材料开始审核,对材料不齐全者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档案;另对不符合收件的说明理由并退回材料;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
3.对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在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萨大中路南五街1号红岗区政府办公楼 5楼503室确认,并开具流动人员调档函。
4.对转递的人事档案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办理档案存档条件;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档案;
5.可在窗口或通过邮寄的方式将存档证明交由存档人手里。
最后,对于个人存档条件不符合规定或档案存在问题无法保管在大庆市红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大家可以登录优选智嘉网站进行人事档案保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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