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档案在自己手里4年了拿去太原人才市场档案服务中心接收嘛
创建时间:2023-09-26 13:04:59|浏览次数: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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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人才市场档案服务中心只接收太原市户口或太原市工作的流动人员的个人档案。
对于毕业后,辞职后的个人档案需经EMS或机要方式转递至太原人才市场档案服务中心,办理存档。但对于个人档案在自己手里超过择业期,如4年的,太原人才市场档案服务中心是不予接收的。
在此建议大家,一是联系原档案保管单位,看是否能重新接收档案,通过EMS或机要方式转递到太原人才市场档案服务中心;
如不能,二是委托给档案服务机构办理个人档案激活,在通过公对公渠道转递到太原人才市场档案服务中心存放。
最后,需注意的是,个人是无权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的,一旦个人档案在自己手里,就业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不予接收的,就是无效档案,也就是死档。
这样你日后在办理考公、考编、落户、退休等时,你的个人档案都是无法发挥档案效力的,等同于一堆“废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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