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已就业并有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他们的档案将直接由学校寄送至相应单位。对于那些就职于无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单位的员工,比如私企、民企或自主创业者,他们的档案将由用人单位委托存档在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同级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二)对于暂时还没有找到工作并且没有签订三方协议的毕业生,他们的档案在毕业时将直接由学校寄送到原户籍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
(三)对于选择国内读研的毕业生,他们的档案将根据录取学校的调档函由学校直接寄送至录取的高校或研究所。对于选择国外读研的毕业生,他们的档案将由学校按照暂时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处理,直接寄送到原户籍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中心等相应服务机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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