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科技学院学生档案应该如何转递
创建时间:2023-09-07 09:33:46|浏览次数: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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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毕业时已落实用人单位的,招就部根据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办理档案转寄手续,档案寄往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人事代理机构)。
(2)毕业时未落实单位的
档案寄往生源所在地人事局(公务员局),待办妥就业报到证后,本人持毕业证(原件)、就业报到证(原件)、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档函到档案寄存所在人事局(公务员局)或人才服务中心转移档案。
(3)考上研究生的,招就部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档案转寄手续。
学生档案转寄有哪些注意事项?
① 学生档案原则上应通过用人单位主管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机要(通信)局转寄,其他人不得代转;
②学生档案不可遗弃、损毁,否则因此产生的任何经济、法律后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③未经许可,学生本人不得查阅本人档案;
④未落实明确档案存放地的,不得转移档案。对没有档案管理权的单位和部门,档案应转寄到该单位的上一级有档案管理权的部门或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⑤待就业的毕业生档案寄往生源所在地人事局,待办妥就业报到证后,本人持毕业证(原件)、就业报到证(原件)、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档函到档案寄存所在人事局或人才服务中心转移档案。
以上内容参考闽南科技学院学生工作处https://stu.mku.edu.cn/index.htm详细大家可以自己搜索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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