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财经学院往届毕业生档案转递方式
创建时间:2023-07-05 09:07:40|浏览次数: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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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届毕业生(档案留存学校保管的)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转移个人档案:
方式一:本人自提档案,须提供
1、调档函(若自提,函上须有“允许自提”等字样);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方式二: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
1、调档函;
2、《毕业生档案转移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格式见附件1;
3、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方式三:委托档案室老师邮寄,须将以下纸质材料通过“顺丰快递”或“EMS”邮寄到:重庆财经学院图书馆(档案室)(邮寄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尚文大道906号重庆财经学院,收件人:图书馆(档案室),收件电话:88968697)。
1、调档函;
2、《毕业生档案转移委托书——委托档案馆邮寄》
调档函应由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或各省、市、区、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供;三资企业、外资企业、独资企业、民营企业没有人事调配权限,必须到人才服务中心或其他有资格的代理单位办理调档函。
提示1:我校档案投递时间为每月下旬,请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手续后在下个月初自行联系档案接收方是否收到。
提示2:对外办理档案业务时间:每周一、三、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每周二、四整理内部档案,不对外办理档案业务,寒暑假办理档案自提需提前打电话预约。
提示3:咨询电话88968697,到校办理档案业务请提前联系。
以上内容参考重庆财经学院图书馆http://lib.cfec.edu.cn/index.htm,详细大家可以搜索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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