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转递档案时应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
因此,前郭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不接收在自己手里的人事档案,流动人员需联系原单位重新审核档案密封后,再通过公对公形式将人事档案转递到前郭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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