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可管理在流动人员范围内的人事档案,如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等。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自2015年1月1日起,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因此,扶绥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档案管理提供的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基本公共服务是不需要缴费的。
另外,人事档案保管在扶绥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日后考事业编、公务员成功等,可为你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如个人存档证明/学籍学历证明/政审回复函/工作经历证明/现实表现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但需要申请人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扶绥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会为申办材料齐全,符合申办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规定条件范围的出具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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