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学院毕业生档案转递指南
创建时间:2023-04-19 09:32:41|浏览次数:295
共有1个回复
在毕业后我们的档案需要转递出去,一般毕业生档案的转递由学生工作处负责。
毕业生如考取了专升本和研究生、被单位录用、或委托人才服务机构人事代理的,请于六月底凭调档函(录取通知书)到学工处登记转递地址,学工处将于七月上旬通过机要等方式统一寄出。
办理了档案转递的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应及时向有关单位询问档案接收情况,自报到之日起两个月后仍未收到档案,应及时与学工处联系查询。
毕业生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其档案自动保留在学校。毕业之后,毕业生如需档案,需带单位或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调档函及本人证件,方可办理档案领取(转递)手续。
调取学生档案须知
接收单位或人力资源中心出具《调档函》。调档上必须有以下内容:调取档案学生的姓名,接收单位、接收单位的地址、接收档案的经办人姓名以及经办人的联系电话。调档函空白处写上调档学生的班级,联系电话。
以上内容来自萍乡学院学生工作处http://xgc.pxc.jx.cn/index.htm详细大家可以点击查看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