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流动人员档案可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因此,兴安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接收外地人事档案。
但需要向兴安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交人事档案保管申请材料,填写人事档案托管申请表,按照兴安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要求,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同时,对提交的人事档案保管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相关申请表格和“证明文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法人(或负责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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