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网上申请人事档案保管流程
创建时间:2023-04-06 14:04:50|浏览次数: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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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
网上申请并填写《东莞市事企业单位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关系)转移申请表》,将申请资料原件的电子版上传到系统。
2.受理
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网办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预审,在10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做出受理决定。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受理,出具电子版《调档函》;对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不予受理,并出具电子版《不予受理通知书》。
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受理人事档案保管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由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将电子版《调档函》邮寄到原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调档函》寄出后,需申请人需跟进档案转出进度。
3>审查
人事档案到达后,按规定对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才服务→档案审查公告”处公告审查情况,申请人根据公告提示办理相关手续。
4.办结
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对人事档案材料齐全的编码入库,并开具档案存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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