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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湾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毕业生档案托管手续


创建时间:2023-03-21 14:23:45|浏览次数: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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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湾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可接收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专科以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的毕业生),在本市有用人单位接收;若无用人单位接收的,须属本市户籍(入学迁入珠海高校集体户除外)的毕业生档案。

  毕业生个人/单位登录广东省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搜索“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点击“在线办理”,按网上办理流程完成接收申请;

  然后单位用户登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点击办理”后开始审核,用人单位审核时限为30天,审核通过的,进入经办机构后台审核环节;不通过或退回的(退回有效期限为30天,下同),毕业生修改完善信息后,可重新申报。

  最后,符合经办机构“秒办”条件的,系统自动校验毕业生学籍或学历、珠海户籍等信息,直接审核通过,无需等待;不符合“秒办”条件的系统无法自动校验毕业生学籍或学历信息,或无法明确是否属珠海户籍的情形,将由经办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网上审核通过后,可登录网上服务平台自助打印《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函》,毕业生将《接收函》交予毕业院校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毕业生可登录网上服务平台自主查看,或金湾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通过短信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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