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毕业生档案转递流程
创建时间:2023-03-21 10:13:17|浏览次数: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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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毕业后档案需要从学校转递出去,一般不能个人邮寄或者携带档案在办理档案转递的时候大家可以按照以下的流程办理
(1)应届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后,先与我校就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64322601)申请办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然后到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在白色一联上的备注中注明学生本人的学号、档案接收单位的名称、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交给校就业指导中心或校档案馆人事档案室,再由档案馆将档案转入档案接收单位。
(2)如用人单位无需办理《全国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而须转档,必须由用人单位出具调档介绍信,并注明档案接收单位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以及学生的学号、专业名称,如本单位无接管人事档案的权限,须注明档案托管单位的名称、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
(3)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在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理劳动手册后,街道将发给学生一张本区就业促进中心印制的人事档案传递告知单。请学生在此单上注明学院、专业、学号及联系电话,送到或邮寄到学校档案馆人事档案室(地址:上海市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档案馆人事档案室,邮编:200234),以便档案馆尽快将档案转到地区,方便学生办理就业手续。
以上内容来自上海师范学院档案馆http://archives.shnu.edu.cn/main.htm详细大家可以自己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