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才服务中心档案接收条件
创建时间:2021-12-14 09:50:06|浏览次数: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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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中心服务的对象
1、集体委托人才市场存档单位人员。
2、在所在省工商部门已经注册登记的非公有制单位或登记注册的民办非企业性质单位的工作人员。
如果我们想要将档案存放到当地的人才中心,那么我们的档案管理机构及工作单位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档案管理部门需要满足的条件
1、需要是高校应届毕业生,档案保存在学校
2、已经毕业,档案存放到县级及以上人才服务机构
3、档案在省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单位等有保存机构的单位存放,需要与原单位办理辞职手续并解除劳动合同。
现工作单位需要具备的条件
工作单位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为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非公有制企业
以上为天津市宝坻区人才服务中心档案接收条,如果有任何关于档案接收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点击天津市档案托管平台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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