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人才中心存毕业生档案,毕业三年了档案还在手上
创建时间:2025-09-25 14:01:26|浏览次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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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发布的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服务温馨提示,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人事档案、严禁自带转递,更不能私自拆封,需要由高校按规定寄往机关、国有企事业就业单位,或寄往就业地、户籍地公共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因此,对于中山市户籍或在本地工作的流动人员来讲,存毕业生档案需要由高校按规定寄往,对于毕业三年了档案还在手上的不符合法定接收条件的,是有权拒收不予办理的;
针对毕业三年了档案还在手上,现在单位要对公调档/出具存档证明,或办理北京/上海落户等需要调档/核档等的,自己无法解决档案问题的,希望毕业生档案正常转递到中山人才中心存放的,一是可以按规定联系原毕业学校,看是否能接收退回的档案,以学校名义对公转递激活;二是毕业三年了档案还在手上成死档,学校不管的,是可以找三方档案服务机构办理激活存档的,需要拿上毕业生档案转交,材料齐全且符合激活条件的,向中山人才中心申请调档函,按调函要求对公转递至,办理档案入系统入库手续后,通过登录“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是可以免费查询档案存储地信息的。
当然,毕业生档案激活时发现缺失高中档案,只有高中毕业证的,是需要联系原高中学校申请补办的;如档案袋内有党员材料,却不知道党组织关系在哪里的,是需要及时查询党关系归属单位,申请恢复党关身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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