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档案接收地
① 首先需确定档案接收地。若未入职新工作单位,档案可存放于户籍地的人才中心、人才市场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管理。
② 若已入职新工作单位,且该单位具备人事管理权,档案可存放于新单位的人事部门进行管理。
③ 若已入职新工作单位,但该单位不具备人事管理权,档案需存放于单位所在地的档案管理部门。
开具调档函
携带个人身份证及离职证明材料前往接收地申请开具调档函。开具调档函时需填写多项信息,在填写个人身份信息、档案转入单位及转出单位信息时,务必确保内容准确无误,以免影响调档流程。
前往原单位办理档案调出手续
前往原单位办理档案调出手续。原单位在收到调档函后,将通过机要通道将档案转至档案接收地。请注意,调档函具有一定的有效期限,需在规定时限内到原单位办理档案转出手续,逾期需重新办理。
前往档案接收地办理存档手续
档案转至接收地后,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免冠照片,到接收地签订人事代理手册,并领取存档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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