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人才交流中心接收自带个人档案吗现在
创建时间:2025-03-12 13:06:22|浏览次数: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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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转递档案时应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可见海淀区人才交流中心是无法接收自带个人档案存放的;同时也无法接收非京籍人员的个人档案。
那对于个人档案是从毕业学校、国企企事业单位离职后拿到个人手中,被海淀区人才交流中心拒收失效成死档的,根据你个人档案拿在手里的原因,可先联系个人档案原归属地说明情况,看能不能退回档案重新审核档案材料并密封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转递;
那如果个人档案原归属地不管封存,无法给重新激活的,那为了不影响大家办理灵活就业、失业保险金申领、社保保险补填、工龄核定、退休申报等,是可以找第三方档案服务机构给个人档案激活,按规定公对公转递到海淀区人才交流中心保管的,就能提供有效的档案服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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