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发〔2014〕90号相关规定,针对自考与成人教育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若需进行档案代管,必须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颁发的学历认证报告,或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获取的学历信息查询结果。如果有其他学历,并且存在正式工作单位,所有档案材料都应一并转移,以避免重复建档的情况发生。
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函授本科学籍档案以及高中(或中专)学籍档案(上述文件均需密封完好),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进行代管。
1. 这里提到的正式工作单位通常是指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则不具备档案管理的资质。
2. 其他学历指的是通过统招获得的学历,特别是大专的相关学历,函授本科的档案需与大专档案一并存放。如果你的大专档案已由人才中心保管,你可以携带函授档案前去办理合并;否则,将无法进行存档。
3. 如果你的统招档案部分也在自己手中,或所在工作单位没有档案管理资质,建议寻求专业档案服务机构的帮助,将所有档案存入人才中心并激活。否则,手中的档案将成为死档,无法发挥任何效力!
档案查询系统| 档案补办系统 | 档案激活系统| 报到证补办/改派| 档案补办咨询| 档案所在地| 全国档案托管服务在线申请系统|
copyright2010-2021 北京优选智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18023218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8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