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问答
全国人事档案服务 > 档案问答 > 档案激活 >岚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激活档案的流程

岚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激活档案的流程


创建时间:2024-01-30 10:33:56|浏览次数:159
共有1个回复

  根据《档案法》规定,岚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只接收由具有档案管理权的机构转递的个人档案。对于个人自行持有的档案,中心将拒绝办理档案存放手续,必须先进行激活后才能办理存档手续。因此,岚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激活档案。以下是岚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中心档案激活流程的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 申请人向岚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出存档申请;

  2. 个人在岚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档案激活需提供:原单位离职、辞职手续或解除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或录用手续、有效身份证件;

  3. 岚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经办人员审核;

  4. 档案袋未拆封,档案材料未丢失的情况下办理档案激活后存档,否则需要补办丢失的档案材料后方可办理档案激活后存档;

  5. 登记并形成存档编码入库;

  6. 为存档人员开具存档证明。

  根据《档案法》,只有县级以上人事单位(包括县级以上的教育局、人事局以及人才交流中心等)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才能保管档案。不符合以上条件或没有人事调配权的单位或个人不能保管档案。如果个人不知道如何办理档案激活,可以使用全国档案激活服务系统进行在线申请。


标签:

你可能关注的问题

Questions you might be concerned about